文件编号: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发布 2016-06-28实施 2016-07-10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细则一、目的为了保障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提高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技术与质量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特制定《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本公司从事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二、评估范围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2.塔式起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安全评估:起重公称力矩 400KN.m(含 400KN,m)以下出厂超过 8 年的塔式起重机、起重公称力矩 630kNm 以下(不含 630kNm)、出厂年限超过 10 年的塔式起重机;公称力矩 630kNm-1250kNm(不含 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 13 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 以上出厂超过 18 年的塔式起重机。二、参照的技术标准GB/T 5031-2008《塔式起重机》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JGJ/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GB/T 13752-2016《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JB/T 6062-2007《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DGJ32/J65-2015《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第 1 页 共 12 页三、安全评估流程:1、设备产权单位委托本公司进行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工作。2、本公司成立评估小组,确定主检负责人。3、设备产权单位应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使用履历记录等,并应符合JGJ/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中附录 B、C 中设备基本信息表、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表中要求。4、在设备解体状态下,应对设备外观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对重要结构件及可疑部位应进行厚度测量、直线度及无损检测等。5、设备组装调试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载荷试验。6、根据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情况、检查检测结果等,应依据 JPJ/T 189以及其他有关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判别,得出安全评估结论及有效期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7、评估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8、塔式起重机的最长有效期限应符合以下规定:塔式起重机:630kNm 以下(不含 63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 1 年;630kNm-1250kNm(不含 125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为 2 年;1250kNm 以上(含 125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为 3 年。9、应对安全评估后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唯一性标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