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意见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及县乡(镇)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将县级公立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建XX县区域内公益性质突出、规模适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使90%的患者能在县域内得到诊治,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域、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其规模、编制和功能定位,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布,并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的发展空间
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负责举办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机构
到“十二五”末,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县级公立医院中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人口较少的县重点建好县级综合医院,对现有的县级公立医院也可整合资源,实行一个机构、多块牌子
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按照床位与人员1:1
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护士不低于每病床0
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县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的诊治,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等工作,是县域内医疗服务、医学临床教育、医学康复中心
县中医医第1页共8页院主要负责向居民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用中医药进行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的诊治,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