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2 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1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 ;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 后,报 区 教育局批 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