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一期49.5MW 工程 220kV 交流高压断路器 技术规范书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2 0 1 3 年 5 月 呼和浩特 批 准: 审 核: 校 核: 编 写: 盾安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一期49.5MW 工程 220kV 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规范书 目 录 1.总则 2.技术要求 3.设备规范及数量 4.供货范围 5.技术服务 6.需方工作 7.工作安排 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9.质量保证和试验 10.包装、运输和储存 盾安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一期 49.5MW 工程 220kV 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l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盾安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一期 49.5MW工程交流高压断路器,它提出了该高压断路器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l.4 投标人提供的主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必须满足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如:高寒、风沙影响等。 1.5 合同签订后按本规范书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确认。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 1.8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的要求: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5273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DL/T 615 《交流高压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