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 营销理论 4P 营销理论(The Marketing Theory of 4P) 4P 营销理论简介 4P 理论产生于20 世纪60 年代的美国,随着营销组合理论的提出而出现的
1953年,尼尔·博登(Neil Borden)在美国市场营销学会的就职演说中创造了“市场营销组合”(Marketing mix)这一术语,其意是指市场需求或多或少的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所谓“营销变量”或“营销要素”的影响
为了寻求一定的市场反应,企业要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获得最大利润
营销组合实际上有几十个要素(博登提出的市场营销组合原本就包括12 个要素),杰罗姆·麦卡锡(McCarthy)于1960年在其《基础营销》(Basic Marketing)一书中将这些要素一般地概括为4 类: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即著名的4Ps
1967 年,菲利普·科特勒在其畅销书《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一版进一步确认了以4Ps 为核心的营销组合方法,即: 产品(Product):注重开发的功能 ,要求产品有独 特的卖 点 ,把 产品的功能 诉求放 在第一位
价格 (Price): 根 据 不 同 的市场定位 ,制定不 同 的价格策 略 ,产品的定价依 据 是企业的品牌 战 略 ,注重品牌 的含 金 量
分销 (Place): 企业并 不 直 接 面 对消 费 者 ,而是注重经 销商 的培 育 和 销售 网 络的建 立 ,企业与消 费 者 的联 系 是通 过 分销商 来 进行的
促销(Promotion):企业注重销售 行为的改 变来 刺 激 消 费 者 ,以短 期 的行为(如 让利,买 一送 一,营销现场气 氛 等 等 )促成 消 费 的增 长 ,吸 引 其他 品牌 的消 费 者 或导 致提前 消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