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拆除协议转让方: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签订时间:2018年月日签订地点: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土地交储涉及的报废资产安全拆除协议转让方(甲方):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胡路8 号法定代表人:王金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866万元受让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主合同名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土地交储涉及的报废资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土地交储涉及的报废资产的转让及拆除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协议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条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对其取得的甲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土地交储涉及的报废资产项目中所涉及的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清运。第二条 地址及范围施工地址:1、塘沽新胡路8 号西片2、塘沽新胡路8 号东片3、塘沽新胡路8 号制氧站片4、塘沽新胡路8 号西片铸造片5、塘沽京山线北、新学街西动力片、技校白灰院片拆除范围:见“现场示意图”,图示红线内区域及图示红线外拆除建(构)筑物,均在拆除范围。注:拆除范围内因规划要求需保留的个别建筑物(该建筑物不在本次《实物资产转让清单》内)。第三条 协议的认定及乙方的产生甲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期间,本协议已向意向受让方公开,意向受让方对本协议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并依法、合规参加了受让程序,成为本协议的乙方。第四条 安全目标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以下安全目标的实现。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件;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第五条 甲方的安全职责1.甲方审核乙方下列资质、业绩:①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③近三年从事过房屋建筑物拆除施工;④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造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二级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