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制度1 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工作的开展;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适用于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配备
1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机构,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
2 各基层单位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机构
3 安委会主任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主持安委员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协调及人员配备
4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安委会所做出的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决定,负责对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与考核
5 安委会下属部门工程部与综合部负责对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人员的调动与安排
6 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向公司安委会推荐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并获得公司安委会批准
4 管理内容4
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4
1 公司成立安委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副总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2 安委会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应随时召开安委会临时或紧急会议
3 安委会会议必要时可吸收部分职工代表参加,参会的职工代表应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4 参加安委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