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CNAS-CL28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法医物证DNA 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 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Forensic DNA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CL28:2014 第 1 页 共 8 页 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前言 为适应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发展的需要,根据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发展现状和我国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需求情况编制了本应用说明
本应用说明针对组织、委托受理、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服务客户、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鉴定方法及方法的确认、设备、测量溯源性、抽样/取样、检材/样本的处置及鉴定结果质量的保证等12个管理和技术要素,规定了法医物证DNA鉴定机构必须遵循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对CNAS-CL08:2013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及具体解释,其目的是为了根据法医物证 DNA鉴定的具体情况,在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延伸,为评审工作提供更多的可操作性依据
CNAS-CL28:2014 第 2 页 共 8 页 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引言 法医物证DNA 鉴定领域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鉴定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
法医物证DNA 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指应用法医学、生物化学、分子遗传学等技术手段,对生物样本进行 DNA 多态性分析及分子生物学检验鉴定的法庭科学(司法鉴定)鉴定机构
本文件是CNAS 根据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