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大检查重点内容一、煤矿1.生产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煤矿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设计进行建设施工。2.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落实。3.矿井“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合格后上岗。4.煤矿企业自检自改是否认真,是否存在走过场的;对安全“体检”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是否做到“五落实”,重大隐患是否由地方人民政府挂牌督办。5.停工停产矿井是否落实专人盯守或巡查责任,复工复产煤矿是否严格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是否存在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擅自生产建设行为,9 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是否列入去产能淘汰退出计划。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瓦斯监测数据是否真实,瓦斯超限是否落实停电、撤人、分析查明原因和责任追究;正常组织生产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是否达标。7.煤矿是否存在致灾因素不清或重大灾害不治理盲目组织生产行为,水害防治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汛期- 1 -安全措施和应急值守是否落实到位。8.煤矿采掘接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上级部门、企业是否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指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9.煤矿企业是否严格对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逐条对标检查、整改落实,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行为,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和装备,是否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和假密闭等违法生产行为。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新办法是否宣贯培训,是否开始达标创建,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正常生产煤矿是否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11.煤矿企业是否开展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是否发放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井下防尘洒水系统,采掘工作面是否采用综合防尘措施等。12.煤矿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制定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计划;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事故应急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二、金属非金属矿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