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BFNY-GJGL-019-2015-A/31总则1
1目的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3定义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 造价中心1
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造价;1
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
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3 财务部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4 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1
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工作阶段组织项目管理单位/装备部工作内容工程完工后,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等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在竣工后一个月内编制编制结算报告施工单位完整的结算报告并报送项目实施单位
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编制并承包方核对施工单位甲供材料
结算通知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工期违约责任处理意见表、甲供材料清单参与配合阶段性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单竣工验收结算报告审核结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