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为确保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正确评价和选用村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关于做好第四届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282 号]精神,和《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及《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下述四种人员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1、村(社区)党支部书记2、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3、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4、部分资产问题较大、群众意见较多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二、审计范围这次审计的范围是第四届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开始以来股份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三、审计期间(任期)及审计基准日审计期间(任期)为 20XX 年 5 月 1 日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审计基准日为 20XX 年 6 月 30 日。四、审计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机构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现成立寮步镇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本次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刘松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资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永光兼任,副主任由韩惠球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农资办、农村会计中心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内设审计工作组,由叶雪平任组长,负责总协调和对各组审计成果的复查、总结;审计工作组将抽调部分委派会计,分成五个工作小组,分批组织实施本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处理日常工作。鉴于本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因此需要各村会计在审计期间全力协助审计组工作,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详见分组审计安排表),故各村委会应协调安排好本村会计在被审计期间的暂代工作。五、审计内容(一)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查审计对象任期内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上级考核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完成。(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有无正确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2、有无隐瞒或虚报集体收入。3、有无行贿受贿、贪污,以及利用职权私吞、挪用、截留、转移集体资产及其收益等行为。4、有无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潜亏挂账、虚盈实亏、损失浪费的行为。5、有无违规购建和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分配集体福利,违规转让、出租土地导致集体资产和土地流失。(三)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