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质安(2017)50 号: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并简化相关事项办理程序。通知中规定,一般变更的,由原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变更后以通知单等方式交建设单位实施,不需要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报。而由勘察、设计单位判断为重大变更,则须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房屋建筑工程方面重大设计变更范围如下(一)建筑专业1.改变建筑层数;改变建筑层高、改变建筑总高度;2.改变项目的主要使用性质或功能。(例如:居住建筑改为公共建筑);3.建筑平面形状和形式、建筑面积发生重大改变的;4.降低节能设计标准的;降低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星级评价等级的;5.变更防火分区划分的;6.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二)结构专业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结构体系(如框筒改框剪,或现浇改装配式等);3.大范围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方式的,或者基础变更后采用人工挖孔桩的;4.改变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和位置的;5.超限高层结构设计进行调整,抗震设计与经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通过后的结构抗震设计方案或措施不符合的;6.由于岩土勘察重大变更、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结构专业变更;7.建筑结构需进行加固的。(三)给排水专业1.改变给水、排水主干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3.由于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给排水专业变更。(四)暖通专业1.改变防排烟系统及设施;2.改变集中供暖或空调系统及设施(需提供新的冷、热负荷计算书);3.由于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暖通专业变更。(五)电气专业1.改变用电负荷等级、一级配电电压及系统结线、系统容量、低压配电系统(一二级)结线形式等;2.降低电线、电缆等级、规格等标准的;3.改变防雷类别、雷电防护做法、接地形式等;4.改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联动控制、探测器选择、系统供电等;5.由于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电气专业变更。六)其他涉及强制性标准的重要变更。津建设〔2013〕177 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