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TZKE EXPANDED DISABILITY SCALE (EDSS) 患者姓名 床位号 住院号 据功能障碍的程度来评定各系统分值。分级从正常(0分)到最严重缺损(5-6分)变化,此外,还有行动能力和日常生活限制的评定,共20个步骤。 评分的前几步中,症状的少量增加就可以导致EDSS评分步骤的明显增加。这意味着病变累及了更多的系统或某一系统的功能障碍比较严重。第四步之后,行走能力是决定EDSS分值的主要因素。评分的这一部分中,其他功能的异常,对EDSS评分的影响不大,尽管这些功能(如上肢的运动、认知能力)对患者本人有一定影响。 0.0 神经检查正常(所有的功能系统评分都为0) 1.0 没有残疾,只有1个功能系统的轻度异常体征(1个FS1) 1.5 没有残疾,有超过1个功能系统的轻度异常体征(>1个FS1) 2.0 累及1个功能系统的轻度残疾(1个FS2, 其它FS0或1) 2.5 累及2个功能系统的轻度残疾(2个FS2, 其它FS0或1) 3.0 累及1个功能系统的中度残疾或累及3-4个功能系统的轻度残疾;行走不受限 3.5 行走不受限,1个功能系统的中度残疾(1个FS3, 其它FS0或1),合并有1-2个系统的评分为2;或2个功能系统的评分为3;或五个功能系统的评分为2(其他是0或1) 4.0 行走不受限;即使有累及1个功能系统的较为严重的残疾(1个FS 4或2个FS>3或1个FS3+2个FS2或5个FS2),其他系统为0-1分,但生活自理,不休息独立行走超过500米 4.5 行走不受限;每天大多数 可以站 立,能完 成 正常工 作 ,但活动部分受限并需 要少许 帮 助 ;特 点 是累及1个功能系统的相 对严重的残疾(评分4 分,或超过前几步总和的分级),其他系统为0-1分;不休息独立行走超过300米 5.0 残疾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 作 ;不休息独立行走200米;1个功能系统的评分为5分,或重于 4.5分的表 现 ,其他系统为0-1分 5.5 不休息独立行走100米;残疾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 作 ;1个功能系统的评分为5分,或重于 5分的表 现 ,其他系统为0-1分 6.0 间 歇 行走,或一侧 辅 助 (或他人辅助 )下 行走100米,中间 休息或不休息;或2个以上的神经功能系统评分大于 3+ 6.5 双 侧 辅 助 下 可以行走20米,中途 不休息;2个以上的神经功能系统评分大于 3+,(如行走不能超过20米,应 评为7分) 7.0 辅 助 下 行走不超过5米,活动限于 轮 椅上,可独立推 动轮 椅 ;轮 椅 上的时 间 超过12小 时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