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淮安苏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ERP 项目招标文件 (编号:erp-2005-07-001) 二00五年七月 第一部分:投标商须知 11.3.6 评标工作组根据以下公式进行标价的评定和中标价的选择:评标价总值=A+ B+ C+ D+X,其中: A 报价中指明的ERP 系统必须购买的基本模块价格; B 满足买方系统需求中提出的功能和站点数价格; 注意:A+B 之和应等于投标报价中的产品价格之和。 C 咨询专家培训、指导费及其差旅费; D 年服务费。 X 系统升级费。系统升级指软件商将目前最高版本的软件(也是本次项目要求提供的系统)升级至更高版本后,买方为完善系统功能而付出的成本,不包括为增加模块而付出的成本。 11.4 中标商的确定是根据报价、产品质量、服务、投标商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的结果。 11.5 报价最低的投标商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买方不予解释。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4、价格: (1)供 方 按 本 合 同 供 应 的 全 部 合 同 设 备 的 总 价 格 为 万 元 ( 大写: )其中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专家培训、咨询、指导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2)根据软件行业的市场惯例,软件产品的价格时刻面临降价的可能,卖方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保证买方充分享受这种优惠而下调价格。 (3)投标商应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实施专家的咨询、培训和指导,系统长期维护都在此次招标范围,卖方报价中必须明确是否收费及收费金额,否则视为卖方免费提供。 (4) 买方可能根据需要增减部分功能模块和调整工作站点数目,卖方如果按模块报价则应详细说明模块之间的功能联系,对于不可缺少的模块必须标示2 清楚。 (5) 长期维护费、系统升级费不包括在此次系统实施的合同价内,但作为此种费用发生时的支付依据。 7、付款方式: (1)安分期实施的要求,每阶段上线成功、初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合阶段合同价的70%。留合同总价的30%作为质量保证金。 (2)两期全部上线后运行6 个月后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结清全部货款。 (3)年度维护服务费、软件升级费用、购买第三方软件或硬件的费用,均不计入合同总价。 (3)年度维护服务费自最终验收合格后的下一年1 月 1 日开始计算。 第三部分:系统需求 第一期期总体功能(2005年 7~12月) 1 财务 2 购销存 3 物料计划或粗能力计划 4 设备/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