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民办非企业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单位(学校)的名称是都江堰市哈佛阳光幼稚园
第二条 本单位(学校)举办者是 张吉祥 ,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不超过投资的 1/3)、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教育)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举办者对投入本单位(学校)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所有资产由本单位(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单位(学校)的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恪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合理收费、及时披露信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单位(学校)设立的目的: 传授社会主义道德思想和文化知识教育
第四条 本单位(学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 都江堰市 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 都江堰市民政局、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 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学校)依法登记的办学地址是: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通锦路 476 号,邮政编码: 611830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办学)范围第七条 本单位(学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学校)开办资金(实缴出资):20 万元整:出资额举办者姓名/名称(万元)张吉祥20 万元整式资金12 月间2017 年自有民间出 资 方 出资时资产来源质资 产 性(注:出资方式包括资金(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
资产来源包括自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