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 (称甲方):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xxx,系公司董事长
承包方(称乙方):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乙方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经营
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对外签订因工程业务所需的材料购销合同,但要报甲方备案
第二条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
对于工程款项一律汇入甲方公司指定帐户后,再由甲方转付给分公司的帐户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 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
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职工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承包基数第七条三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甲方公司的收益
第一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第二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第三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
承包费于每年的月 日前第三章 承包期限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 三 年
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