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风险点管控方法对建筑企业来说,应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筑企业应清醒认识建筑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筑牢安全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防治工作。(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和定期考核情况、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投入使用情况。(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情况、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 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情况、 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情况、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等情况。(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台账建立及更新情况、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6)现场安全管理。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 安全风险评估、 超前地质预报、 隧道通风及有害气体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 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 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此外,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容,建筑企业还应关注“红线”“警戒线”“高压线”这3 根线。“红线”: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戒线”: 第三十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导致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扩大,或者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