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关于对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的分析与思考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管和控制的过程。从广义上讲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从狭义上讲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其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那么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有哪些工作可做。又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呢。笔者试着作一些分析与思考(以县、乡司法行政工作为例)。一、对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的定量分析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对象服务对象协调社会关系人民调解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矛盾纠纷当事人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诉求当事人规范社会行为法制宣传具有普法职能的部门和组织全体公民法律服务第1页共6页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诉求当事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人民调解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矛盾纠纷当事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理的相关单位治理问题相对人安置帮教具有安置帮教职能的部门、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诉求当事人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诉求当事人从上表我们不难看出,社会管理涵盖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所有主要职能,并且管理对象复杂,服务对象广泛,工作难度大,由此,我们可以说,司法行政机关是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对于特殊人群的管理,司法行政机关是不可替代的管理机关。二、对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的定性分析1、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就是对人的管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第2页共6页的素质最终决定着管理的好坏。因此,人的素质是社会管理中最基础、最关键、最根本的因素。人的素质包含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人的身体素质相当于动力系统,心理素质相当于平衡系统,社会素质相当于启动系统。而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在提高人的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如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过程就是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有心理危机的对象进行心理治疗,促进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的过程;人民调解工作所采用的情理法相结合的手段,就是从情感、道德、法理三个层面说服教育当事人以和为贵,遵纪守法,达到握手言欢,息纷止争的目的,也是提高当事人社会素质的过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提高人的法律素质,其法律素质是社会素质的重要组织部分。所以说,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作用。2、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预防性作用社会管理就是管理好社会问题,其主要作用就是应对社会失范、化解社会矛盾、防止公权扩张。社会秩序井然,没有社会矛盾和公权使用得当这是社会管理者梦寐以求的理想。目前,各社会管理阶层都在认真思考和探索如何预防和减少社会失范、社会矛盾和公权扩张的问题。笔者认为走法治之道是最有效的途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法律又是最规范、最权威的制度,它既引导和规范人和组织的行为,划分和调适社会利益,又设计和明确了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程序,它既管官又管民,它告诉全体社会成员有权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不得做什么。我们所有的社会成员如果都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为,那么这个社会会失范吗。会有矛盾吗。公权会扩张吗。而法治就是试图达到这一目的。司法行政机关所担负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就是把法律交给人民,并敦促其依法行事的工作。3、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调节性作用社会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