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领导
当前,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既要看到大好的形势和有利条件,更要清醒地看到维护稳定的复杂形势和突出问题,清醒地看到政法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因此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持续稳定十分必要,而且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五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的奋斗目标和治国方略
这是对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依法治国方针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作为新时期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在建设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至关重要
政法工作是维护稳定,保护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一项不折不扣,丝毫不能放的工作
建国以来的大量实践告诉我们,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既是宏观的又是具体的,是辨证的又是统一的,宏观是表现在党对政法工作方针路线的制定上
微观上具体表现为;人事安排,机构设置,队伍建设,部门分工,统一调动等,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是党对政法工作实施领导和协调的机关,具体的讲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劳教机关等部门(公、检、法、司、劳)工作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具有极大的确定性和权威性
一、党的意志与政法工作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要坚持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实践证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执政党,在领导全国人民通过开展政法工作,维护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过程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必须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第1页共5页实际,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思想和组织领导方面的工作
”这就是说,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