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融资建设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贵县基础设施建设,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就甲方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一)融资方面 1、融资方式 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以债券、中票、私募、信托、定融、短融、融资租赁等合法合规且经双方认可的各种形式全年引入资金 20 亿,(首期合作针对贵司丰收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
7亿,包括绿地、园路、栈道、休闲广场、停车场、音乐喷泉等),按照每笔融资实际到位资金用于甲方项目,且甲方分批安排项目给乙方推荐的总承包单位(符合甲方资质要求)建设
2、融资费用 (1)甲方若提 供 主 体AAA/AA+担 保 融资,双方约 定年化 综 合成本7%;若主 体 AA 担 保 或 贵司主 体 融资,双方约 定年化 综 合成本 10%
(2)以及 其 它 融资方式超 过 双方约 定的成本,均 由 乙方承担
其 中超 出 部 分成本由 甲方在收到融资款 后 ,七 个 工 作日 内先 行 打入乙方指定账户(逾期则按照每天千分之三计取违约金),并由乙方后期收到项目预付款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到甲方指定账户
3、融资费用支付前提 (1)在本框架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引进的资金已划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相关账户,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启动双方事先约定的项目招投标等流程
(2)乙方与所收费用相对应的发票,由乙方或乙方指定单位在收到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回给甲方
(二)合作项目方面 1、项目内容 (1)站前路东延等四条道路(总投资 2 亿含站前路立雪路等) (2)马村干渠两侧棚改(总投资 7
6 亿含新建住房 1409 套) (3)城市停车场建设(总投资 1
2 亿含新建 4 座停车场) (4)城区集中供暖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