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 2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7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天津市公用局、武汉市建委城管处、吉林省建设厅、甘肃省建设厅、铁道部基建总局、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化工部基建局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先进标准,约请了冶金部基建局、四川省建设厅参加讨论,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了试点工程的验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外南礼士路十七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2月 4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三章围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 第三节钢板桩围堰 第四章基坑 第一节施工排水 (Ⅰ)一般规定 (Ⅱ)明排水 (Ⅲ)井点降水 第二节基坑开挖 第三节基坑回填 第五章水池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 (Ⅰ)模板 (Ⅱ)钢筋 (Ⅲ)混凝土 第三节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 (Ⅰ)一般规定 (Ⅱ)构件的制作及吊装 (Ⅲ)壁板缠丝 (Ⅳ)电热张拉钢筋 (Ⅴ)预应力钢筋枪喷水泥砂浆保护层 第四节砖石砌体水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