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UTK 4-2006抗菌洗手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抗菌洗手液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调制而成的,具有清洁功能的洗手液产品(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2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6368-1993表面活性剂水溶液 pH 值的测定电位法( eqv ISO4316:1977)GB 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T 13173.1-1991洗涤剂样品分样法(egv ISO 607:1980)GB/T 13173.2—2000洗涤剂中总活性物含量的测定GB/T 15818—1995阴离子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eqvJIS K3363:1990)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 2654-2004洗手液《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卫法监发〔2002〕229 号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 年版)3技术要求3.1 材料要求3.1.1产品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应低于 90%。3.1.2产品配方中所用所用原料必须符合卫法监发〔2002〕229 号的规定。3.2感官指标3.2.1外观: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明显机械杂质的均匀产品(加入均匀悬浮颗粒组分的产品除外)。3.2.2气味: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3.2.3稳定性:于-5℃±2℃的冰箱中放置 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沉淀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 ; 40℃±1℃的保温箱中放置 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异味,无分层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注:稳定性是指样品经过测试后,外观前后无明显变化3.3理化性能产品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1 规定。Q/SUTK 4-2006表 1 抗菌洗手液的理化性能指标项目指标总≥活性物含量/%10pH 值(25℃,1︰10(质量浓度)水溶液)5.0-9.5甲≤醇/(mg/kg)2000甲<醛/(mg/kg)500砷 ( 以≤As计 ) / ( mg/kg )10重 金 属 ( 以Pb计 ) / ( mg/kg )≤40汞 ( 以≤Hg计 ) / ( mg/kg )13.4微生物指标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抗菌洗手液的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000≤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3.5定量包装要求每批产品瓶装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定量包装允许偏差瓶装质量规格,g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