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一、医院护理管理组织 (一)护理部 医院护理管理实行院长-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
医院护理部是负责全院护理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的指挥调度机构,根据管理宽度原理和实际情况,实行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管理(三级医院)或总护士长、护士长两级管理(二级医院)
护理部在护理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其职权范围是负责拟定护理工作的全面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落实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护理人员的职责、护士行为规范、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等;护理人员的录用、晋升、护理干部的聘任,由护理部提出意见,会同人事部门决定;组织护理科研和新技术的推广等
护理部主任 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立护理部,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负责制
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应设立护理部主任 1名、护理部副主任 1-2名
100-300张床位医院设护 2 理部主任1名,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设总护士长1名
护理部正、副主任(总护士长)应选拔精通护理专业技术、具有管理知识与能力、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人员担任
科护士长 设有三个护理单元以上的科室,以及护理工作量大的手术室、急诊科、门诊部、消毒供应室等设科护士长
科护士长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
护士长 护理单元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30张床位以上的病区,或床位虽不足 30张,但业务特殊的病区,设护士长1名
病区床位数超过 50张或有两个以上护理单元的,应在护士长下配备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开展护理管理工作
护士长在护理部领导和科主任、科护士长指导下工作,与病区医护人员共同配合,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陪护人员、配膳员、工勤人员在病房的工作,接受护士长的指导和管理
(二)护理管理委员会 护理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护理管理体系中的专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