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华东师范大学) 【教学大纲】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概括了解思维的一般特点及思维与逻辑的关系,明确思维形式结构的组成要素,把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认清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对搞好法律工作和其他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和难点: 逻辑学的对象和性质
教学方法与手段: 第一节 什么是逻辑学 1
1 “逻辑”一词的含义 1
2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
1 逻辑学的性质 1
2 逻辑学的作用 第三节 逻辑简史 1
1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1
2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复习与作业要求: 1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为什么说逻辑学是没有阶级性的科学
学习逻辑学的意义何在
学习逻辑学应当注意哪些方法
考核要点: “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学的对象与性质
思维的形式结构及组成成分
正确识别逻辑常项与变项
辅助教学活动: 组织观看相关教学录像或进行课堂讨论
第二章 必然性推理(上)——复合命题推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推理的构成以及必然性推理的特征,认清并了解复合命题的不同类型及其逻辑特性,熟悉复合命题间的真假关系和转换要求,学会正确运用复合命题的推理,掌握其推理规则和判定推理有效式的方法,提高推理的综合应用能力
教学重点和难点: 各种复合命题的自然语言表达式与人工语言表达式的区别和联系
各种复合命题的逻辑特性及相应的复合命题推理有效式(有效式名称及推理规则)
与复合命题有关的重要的逻辑规律或永真式(如双重否定律、交换律、德摩根律、附加律、重言律、结合律、分配律以及蕴涵、逆蕴涵、等值和严格析取的定义律等)
假言易位推理、假言连锁推理、二难推理和归谬推理的有效式及判定方法
真值表的判定作用
用真值表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