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
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初步设计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3 本规定所指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由初设文本和初设图纸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初设文本中包括初设说明、节能计算书、概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
*注:涉及结构安全及消防隐患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供结构计算书和消防计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
2 、设计说明书 2
1 概况 2
1 反映整个工程状况的鸟瞰图、效果图或模型照片
2 工程概况: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各专业特点等内容,可按表 2
2 工程概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业主方 建筑性质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 最大建筑高度 (地上/地下) 最大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建筑抗震设防 分类类别 建筑场地类别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主要结构体系 是否高切坡 (深基坑) 是否超限高层 人防保护等级 最高日用水量 最高日污水量 电力安装总容量 总冷/暖负荷 动力负荷 概算总造价 备注 2
3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 设计中应贯彻的国家政策、法规
2 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文号或名称、方案文件等,并应在说明书后附件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地灾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节能、轻轨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7 项目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
4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