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第一条特别吊装作业:吊装 20t 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 20t 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别的吊装作业
第二条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别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第三条二级吊装作业:吊装 5t 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第四条对于特别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___,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领导审批
第五条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___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第六条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第二章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第八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别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2811 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 1 页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___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