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完善服务思考一、纳税服务的概念目前,纳税服务还没有权威、固定的概念
许多国家的税务机关,机构名称里面都有“服务”这个职能
如美国称为“国内收入服务局”,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称为“收入服务局”
我国税制改革以后,项怀诚同志于1995年第一次提出优化服务的观念;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明确提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征管改革模式;*年新《税收征管法》把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年总局征管司增设了纳税服务处;去年总局召开了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今年省局又提出了“纳税服务年”口号
应当说纳税服务这一理念由来已久,纳税服务这一职能自始自终被融于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总局在《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中将纳税服务定义为: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二、纳税服务实践的调查(一)纳税服务取得了“四条基本性经验”十几年来,XX县区国税局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到2006年,XX县区国税局成立了税收服务办公室(后因统一机构设置并入征管股),专门从事纳税服务工作,通过明确机构职责,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纳税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管理+服务”的纳税服务模式已基本形成
1、健全了税收服务机制
按照总局、省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建立起一套覆盖征、管、查全方位、运转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纳税服务真正融合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在征收环节,为纳税人提供“一条龙”办税服务,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在管理环节,实行“管理+服务”征管理念,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收管第1页共5页理员在管理的过程中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的政策辅导,帮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