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分析比较 达 标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认 定 ,造 成 了 增 值 税链 条 的 断 开 , 亦 造 成 了 税 收 秩 序 的 混 乱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增 值 税 的 链 条 管 理 , 2005年 9 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下 发 了《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加 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管 理 有 关 问题 的 通 知 》 ( 国 税 发 [2005]150 号 ) , 文 件 要 求 税 务 机 关 要 加 强 对 小 规 模 纳 税 人的 管 理 。 对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 凡 年 应 税 销 售 额 超 过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标 准的 , 税 务 机 关 应 当 按 规 定 认 定 其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 对 符 合 一 般 纳 税 人 条 件 而 不 申请 办 理 一 般 纳 税 人 认 定 手 续 的 纳 税 人 , 应 按 销 售 额 依 照 增 值 税 税 率 计 算 应 纳 税额 , 不 得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也 不 得 使 用 专 用 发 票 。 该 文 是 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 第 三 十 条 ( 该 条 规 定 符 合 一 般 纳 税 人 条 件 , 但 不 申 请 办 理一 般 纳 税 人 认 定 手 续 的 , 应 按 销 售 额 依 照 增 值 税 税 率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 不 得 抵 扣 进项 税 额 , 也 不 得 使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的 再 次 强 调 , 主 要 是 针 对 当 前 一 些地区的一 些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利用 与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交易不 需要 开 具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机 会, 将这些发 票 开 具给第 三 方一 般 纳 税 人 用 于 偷税 、骗税 的 现象较为 突出的 现状;或者是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销 售 货物给一 般 纳 税 人 因无法提供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而 铤而 走 险 取 得 虚 开 或代 开 的 专 用 发 票 用 于 抵 扣 而 适 时 作 出限 期 纠 正 的 决 定 。 小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