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地坪、室外散水坡的灰土垫层工程;地基处理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进行技术复核,基(土)层标高、管道敷设符合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2.1.2 施工前应有施工方案,有详细的技术交底,并交至施工操作人员。 2.1.3 各种进场原材料规格、品种、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后进行相应验收,并有相应施工配比通知单。 2.1.4 通过压实试验确定垫层每层需铺厚度和压实遍数。 2.2 材料准备 2.2.1 土料 宜优先选用黏土、粉质黏土或粉土,不得含有有机杂物,使用前应先过筛,其粒径不大于15mm。 2.2.2 石灰 石灰应用块灰,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粒径大于5mm 的生石灰块,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也可采用磨细生石灰,或用粉煤灰、电石渣代替。 2.3 机具准备 使用的主要机具:有蛙式打夯机、机动翻斗车、手扶式振动压路 机、筛子(孔 径6~10mm 和 16~20mm 两 种)、标准斗、靠 尺 、铁 耙 、铁 锹 、水桶 、喷 壶 、手推 胶 轮 车等。 2.4 作业务 件 及 人员准备 2.4.1 基土表 面 干 净 、无 积 水,已 检 验合格并办 理隐 检 手续 。 2.4.2 基础 墙 体 、垫层内暗 管埋 设完 毕 ,并按 设计要求予 以 稳 固 ,检 查 合格,并办 理中 间 交接 验收手续 。 2.4.3 在 室内墙 面 已 弹 好 控 制 地面 垫层标高和排 水坡度的水平 控 制 线 或标志 。 2.4.4 施工机具设备已 备齐 ,经维 修 试用,可满 足 施工要求,水、电已 接 通。 2.4.5 技术人员应熟悉图纸及技术要求,向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经培训上岗。 3 工艺流程 3.1 基本规定 3.1.1 在垫层工程施工时,应严格参照本施工技术标准。 3.1.2 垫层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1.3 垫层工程所采用拌合料的配合比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3.1.4 垫层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灰土垫层工程的施工。 3.1.5 垫层的铺设,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3.1.6 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