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 三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SZEW/FM/Z-04-04-C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页码 第一章 总则 A -1.1 第二章 管理程序 A -1.1 第三章 酬金与津贴 A -1.2 第四章 专业机构费用 A -1.4 第五章 其他费用 A -1.4 第六章 附则 A -1.5 修订记录: 《董事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2001 年 7 月 24 日 经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批准生效 《三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2009 年 5 月 26 日 经 2008 年度股东年会批准生效 深高速 三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SZEW/FM/Z-04-04-C0 A -1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顺利开展工作和履行各项职责,并明确区分三会专项费用开支和经理层所管理的其他经营开支两者不同的用途及管理程序,提高三会专项费用的运作透明度,特制定三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本办法”)。 第2条 三会专项费用是用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相关活动及事项的专项资金。 第3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4条 三会专项费用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董事、监事在公司领取的除管理薪酬之外的酬金及会议津贴; 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费支出; 3、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聘请专家顾问支付的津贴; 4、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因履行职责聘请专业机构发生的费用; 5、 三会会议费用; 6、 董事会及监事会开展考察、调研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7、 董事、监事参加相关培训的费用; 8、 以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9、 三会工作的其他支出和其他特别费用。 第5条 三会专项费用的年度预算由董事会秘书处于每年年初制订,经公司经理层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和监事会审查,并列入当年公司财务预算一并由股东大会批准,计入公司管理成本。 第6条 三会专项费用在预算内的各项支出由董事会秘书处或具体执行部门申报,董 深高速 三会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SZEW/FM/Z-04-04-C0 A -1 2/5 事会秘书复核,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最终提交总裁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具体手续。超出总预算或单项预算的开支与事项,按照公司规定或授权提交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7条 财务部负责三会专项费用的账务及资金管理,并对三会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8条 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