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方 共 管 协 议 甲 方 :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人 ) : 经 办 人 :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人 ) : 经 办 人 : 电 话 : 传 真 : 丙 方 :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中标通知书,为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技改资金专款专用,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三方共管协议: 一、根据本协议,丙方在乙方开立一个一般账户或临时账户,用于涉及 项目编号: 号中标项目的款项支付,该账户账号为: (以下简称为“共管账户”,未 经甲方书面 同意 ,丙方不 得 撤 消 或更 改本共管账户。 丙方承 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 间 ,该账户内 的款项往 来 仅 限 于核 算 该施工 合同项下的相 关 支出 ,丙方的其 他 收 入 或支出 不 通过 该账户核 算 。 同时同意 该账户不 得 开通高 级 网 银 、通兑 等 其 它 支付功 能 ,除工 资支付外其 它只能 通过 银 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划转托管资金,如丙方通过 乙方银 行柜台转账之外的方式划转资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丙方承 担。 二、丙方同意 甲方及乙方监督、审查共管账户发生的对外付款活动,并遵守本协议的一切条款。 三、甲方按与 丙方签 订 的施 工 合同要 求 ,按时将 工 程 进 度 款划入 共管账户。 丙方向 乙方及甲方承 诺 ,除非 得 到 甲方事 先 书面 同意 ,丙方不 得 提取 存 于共管账户的任 何 款项或指 示 乙方划转该账户内 款项,而 乙方亦 不 得批 准 丙方从 共管账户提 取 、划拨 任 何 款项。 四 、 共 管 账 户 内 任 何 资 金 的 支 出 , 均 需 由 甲 方 向 乙 方 出 具 《 资 金 使 用审 核 表 》 及 《 付 款 确 认 函 》( 见 附 件 2、 4), 即 丙 方 可 以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进 度需 求 发 出 书 面 申 请 ,申 请 对 外 付 款 ,但 丙 方 所 有 书 面 申 请 必 须 经 甲 方 以 《 资金 使 用 审 核 表 》 书 面 确 认 后 , 乙 方 审 核 无 误 才 从 共 管 账 户 对 外 支 付 相 应 款项 。 五 、 经 三 方 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