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临建工程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临时建筑工程(简称临建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标准。1.2本标准所指临建工程包括项目部驻地、施工便道便桥水电路及通讯网络、混凝土拌合站、试验室、钢筋钢结构加工车间、材料(机具)库、炸药库及油库、混凝土构件预制场、钢梁预拼存放场、施工栈桥、临时码头等与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布置相关的十二项临时建筑工程。1.3临建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牵涉面广,必须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和实际的情况进行专项设计,本标准中仅对上述临建工程的通用性要求进行规定。第二章项目部驻地建设2.1基本要求2.1.1项目部驻地设置的基本原则:临近工地,靠前指挥,交通便利,永临结合,规划整齐,美观大方,独立管理,且必须避开低洼、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区。2.1.2项目部驻地优先设在工程项目的重要工点或交通近便的城镇,宜建造在离线路中线 1km 以内的平整场地内。生活区与施工区要有明确划分,生活现场布置合理,设施齐全,食堂、澡堂、厕所干净卫生,宿舍整齐划一,会议室和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布置有序。办公区及生活区内应安装空调等取暖或降温设施,高寒地区应配备专门的供暖设备,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2.1.3项目部应根据工点情况和地形构造进行布置,原则上生活、办公用房应与村镇隔离自建,办公用房可采用活动板房,也可租用当地的集中的空置房屋,但不得租用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或危房。项目部驻地设有围墙和大门,驻地四周采用砖砌成 2m高的围墙或铁栅栏围墙组成,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一般采用双扇铁门或电动伸缩门。驻地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适当分开,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并适当绿化。2.1.4生活区内临建设施应根据项目部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进行设置,一般应包括办公室(项目经理、书记、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机械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等应有独立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可兼做学习室)、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以及停车场、篮球场等活动场所等。2.1.5自建项目部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统一的耐火夹心彩钢板结构活动房,前楼为办公区,一般按二层建设,后楼为生活区,一般按一层建设,实行办公、生活分离,做到集中办公。项目部内部房屋形状应保持一致,本着整洁、美观、大方的原则布局。除绿化区外,院内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可铺 10cm 厚C15 混凝土地坪。2.2设置标准2.2.1办公房屋(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