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探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更是农村妇女的命根子,如果丧失土地权益,就会使农村妇女自身的生存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他社会权利也就难以保障
衡阳作为农业大市,农村妇女数量比较庞大,但其权益特别是土地承包权受到侵害的现象经常发生,不利于衡阳农村改革发展
这些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不完善,村规民约不合法,观念落后及司法保护有限等因素
要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得到落实,必须完善立法,确立土地物权属性,破除现有的不合理的制度,加大司法和政府的保护力度
(以下为正文)
在当前的“三农”问题中,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更是农村妇女的命根子,如果丧失土地权益,就会使农村妇女自身的生存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他社会权利也就难以保障
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特别是在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XX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妥善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问题,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实现中部崛起,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笔者可以说,作为一个庞大的而又是弱势的群体,农村妇女是当前“三农”问题的重点,是“维权”工作的难点
笔者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发现,近年来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诉讼大幅度增长,全市两级法院2005年度受理该类案件26件,2006年度受理该类案件42件,2007年度受理该类案件65件
经过调查走访和统计分析,笔者将我市当前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流失的类型、成因进行了归纳,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一、现状透视――流失、剥夺、放弃并有“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07年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