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发现为不合格的零部件、材料和产品进行标识、控制和处置并进行记录,以防止其传递给顾客(包括用户)或非预期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实现和交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零件和产品的判定、标识、评审、控制和处置 3 名词释义 3.1 不合格品:一个或多个项目特性不满足内控标准或顾客要求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或成品 3.2 MRB 决议:评审小组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形成决议的过程 4 职责 4.1 质管部负责对产品的符合性进行判定、标识,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MRB 决议 4.2 生产部负责对判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隔离、全检和处理,参与 MRB 决议 4.3 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原材料及产品在不合格时,参与 MRB 决议 4.4 商务部、市场部负责收集、确认顾客不合格信息,参与 MRB 决议 4.5 仓库负责对供应商的不合格物料和后期判定不合格品的隔离和保管 4.6 技术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实施评审和技术支持 4.7 不合格品数量占批量的50%以上(含 50%)时,生产副总经理或技术总监需要参与 MRB 决议 4.8 决议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由质管部经理实施仲裁 5 程序 5.1 供应商不合格品 5.1.1 质管部按相关检验标准执行检验,对其符合性进行判定并做好标识、记录。当产品不合格时,须当即开具《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 5.1.2 仓库根据不合格标识对产品实施隔离,确保产品不受混淆。 5.1.3 质管部接到评审报告 24 小时内,必须组织供应部、技术部和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对该不合格品进行 MRB 决议。必要时,供应商也应参与 MRB 决议。 5.1.4 供应商不合格品在 MRB 决议中,有退回供应商、让步使用和挑选使用三种形式: 5.1.4.1 若决议为退回供应商,则供应部需在24 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并退出公司; 5.1.4.2 若决议为让步使用,则质管部需使用明显标识将此批产品隔离,单独流转,以保证不与其他相同产品相混淆,降低质量风险; 5.1.4.3 若决议为挑选使用,需注明是供应商挑选还是公司内部挑选。若为供应商挑选,必须明确完成期限,挑选完成后,质管部应重新检验;若为公司内部挑选,则必须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挑选部门、挑选完成期限,以保证生产顺畅。 5.1.5 若不合格内容为关键质量特性或连续 2 次以上发生的同一问题,质管部须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内整改,质管部在其整改过程中,需跟踪、验证和评估。 5.2 顾客退货品 5.2.1 顾客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