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酮操作注意事项 1.除去所有发火源并远离热及不兼容物。 2.工作区应有”禁止抽烟”标志。 3.使用经认可的易燃性液体贮存容器和调配设备。 4.不要将受污染的液体倒回原贮存容器。 5.容器要标示,不使用时保持紧密并避免受损。 6.所有桶槽、转换容器和管线都要接地,接地时必须接触到裸金属。 7.桶槽或贮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气体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8.作业场所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设备应为防爆型。 9.保持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 10.必要时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以避免与此化学品或受污染的设备接触。 11.不要与不兼容物一起使用如(强氧化剂)以免增加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2.使用兼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分装时小心不要喷洒出来。 13.不要以空气或惰性气体将液体自容器中加压输送出来。 14.除非调配区以耐火结构隔离,否则不要在贮存区进行调配工作。 15.此物质易燃性及毒液性,处置时工程控制应运转及善用个人防护设备;工作人员应受适当有关物质之危险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训练。 16.贮存区和大量操作的区域,考虑安装溢漏和火灾侦测系统或足够且可用的紧急处理装备。 17.作业避免产生雾滴或蒸气,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区内操作并采最小使用量,操作区与贮存区分开。 18.当调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闭系统进行时,确保调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输送设备和容器要等电位连接。 19.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线可能仍具有危险性残留物,未清理前不得从事任何焊接、切割、钻孔或其它热的工作进行。 安全防护 一、 毒性 丙酮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麻醉作用,高浓度接触对个别人可能出现肝、肾和胰腺的损害。由于其毒性低,代谢解毒快,生产条件下急性中毒较为少见。急性中毒时可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口服后,口唇、咽喉烧灼感,经数小时的潜伏期后可发生口干、呕吐、昏睡、酸中度和酮症,甚至暂时性意识 障 碍 。丙酮对人体 的长 期损害,表 现为对眼 的刺激 症状 如 流 泪 、畏 光 和角 膜 上 皮 浸 润 等,还 可表 现为眩 晕 、灼热感,咽喉刺 激 、咳 嗽 等。 1、吸 入 : 浓度在500ppm 以 下无 影 响 ,500~ 1000ppm 之间 会刺 激 鼻 、喉,1000ppm 时可致 头 痛 并 有头 晕 出现。2000~10000 ppm 时可产生头 晕 、醉感、倦 睡、恶 心 和呕吐,高浓度导 致 失 去 知 觉 、昏迷和死 亡 。 2、眼 睛 接触; 浓度在500ppm 会 产生刺 激 ,1000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