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我省从 2010 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结合《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教育公平
(二)坚持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三)坚持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四)坚持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稳步推进高考改革
二、高考科类和科目设置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体育、艺术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
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考外语、外贸类院校及英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分值2/10高考总分 750 分
语文考试时间 150 分钟,分值 150 分
数学(文、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分值 150 分
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考试时间 150 分钟,分值各 300 分
2013 年、2014 年英语笔试考试时间 100 分钟,分值 135 分,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分值为 120 分试卷,按考生卷面成绩乘以 135 除以 120 记入考生英语科成绩;听力考试时间 20 分钟,分值 15 分,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分值为 30 分试卷,按考生卷面成绩乘以 15 除以 30 记入考生英语科成绩
2015 年及以后英语笔试考试时间 100 分钟,分值 1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