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我省从 2010 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结合《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教育公平。(二)坚持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三)坚持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四)坚持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稳步推进高考改革。二、高考科类和科目设置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体育、艺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外语、外贸类院校及英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三、考试时间与分值2/10高考总分 750 分。语文考试时间 150 分钟,分值 150 分。数学(文、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分值 150 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考试时间 150 分钟,分值各 300 分。2013 年、2014 年英语笔试考试时间 100 分钟,分值 135 分,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分值为 120 分试卷,按考生卷面成绩乘以 135 除以 120 记入考生英语科成绩;听力考试时间 20 分钟,分值 15 分,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分值为 30 分试卷,按考生卷面成绩乘以 15 除以 30 记入考生英语科成绩。2015 年及以后英语笔试考试时间 100 分钟,分值 120 分;听力考试时间 20 分钟,分值 30 分。英语听力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考生可在高中第三学年第一学期 9 月和第二学期 3 月参加听力考试,若考生参加两次考试,以考生最高成绩记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其他外语语种(含听力)考试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执行,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分值 150 分。四、命题及考试范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高考命题依据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 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