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八章 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 讲 义 本章主要讲解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
通过本章学习,要了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的基本情况和目前体制下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基本分工,理解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监管职责和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要性,掌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和法定权力,掌握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 一、1992 年以前的金融监管体制 1. 1984 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一方面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另一方面全面行使金融监管职责
2. 1984 年 1 月 1 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成为我国的货币当局和全面承担对金融各业监管职能的金融监管当局
一直到1992 年底,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属于集中单一型监管体制
二、分业监管格局的逐步形成和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二十年来,金融监管体制经历了几次重大调整
1. 1992 年12 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成立,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管理证券业
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的主管机构,证监会是证券委的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证券经营机构的审批和归口管理
2. 1993 年我国正式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作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并在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199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明确规定
3. 1997 年11 月,国务院将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权划归证监会
4. 1998 年 4 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证券委与证监会合并组成了新的证监会,全面负责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
5. 1998 年11 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监管全国商业保险市场
至此,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监管的体制得以确立
6.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