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确保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二)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五)确保全行资产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全行所有机构 的各 种 业务和事项
(二)重 要 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 上 ,关注 重 要 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三)审 慎 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 慎 经营为出 发点 ,业务经营管理,尤其是设 立 新 机构 、开 办 新 业务、开 发新 产品 或 运用 新 技 术 ,均 应当体现“内控优 先 ”的要 求
(四)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本行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六)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内部控制应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