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物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对动物的同情,自古有之。而把对动物的同情变成公共事务,订立规则、法律去促进社会的实践,最早应当追溯到 19世纪初的英国。1822年,人道主义者理查·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马丁法令”)是世界上首部防止人伤害动物的立法,它使虐待动物本身成为一种犯罪,从而大大改善了动物的福利。进入20世纪,特别是在二战后的西方国家,伴随着各种社会思潮如女权运动、解放运动的发展,动物立法的道德动机也逐渐演化为尊重动物基本福利和权利的思想。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年代,许多国家都强调以合理保护和利用动物为目的的动物福利法治。然而,纵观中国走过的动物保护立法路,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总 的来 说 动物保护立法并 没 有随着社会的进步 而发展,立法的总 体 水 平 仍 然停 留 在起始 阶 段 ,“动物福利”在中国一直 没 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因 此 ,分 析 我 国动物生 存及福利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加 强我 国动物福利保护立法的建 议 将 有重大的现 实意 义和理论 意义。 一、我 国加 强“动物福利”立法的必 要 性 对动物福利保护的历 史 经 历 了从最初的禁止虐待动物到关 注 普 遍 的动物福利,最后到广泛 提倡 动物福利立法保护的演变过程 。严 格 意 义上的“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一词 ,由 美国人休 斯 于 1976年提出,是指 “农 场 饲 养 中的动物与其 环 境 协 调一致 的精 神 和生 理完全 健 康的状 态 ”。该 词 目前 一般 指 维 持 动物生 理、心 理健 康 和其 正 常 生 长 所 需 要 的一切 事物。需 要说 明 的是,目前 被 国际 社会所 广 泛 承 认 的动物福利观念 ,并 不 是指 我 们 不 能 利用动物,而是指 应该 怎 样 合理、人道地 利用动物,指 要 尽 量 保证 那 些 为人类 做 出贡 献 和牺 牲 的动物,享 有最基本的人道对待。通 俗 地 讲 ,就 是在动物的繁 殖 、饲 养 、运输 、表 演、实验 、展示 、陪 伴、工 作 、治疗 和捕 杀 过程 中,要 尽 可能 地 减 少 其 痛 苦 ,不 得使其 承 担 不 必 要 的痛 苦 、伤害和忧伤。 国际 上,动物福利的观念 经 过发展,已 经 被 普 遍 理解为由 五 个 基本要 素 构 成(亦 称 为“5个 F”、“五 大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