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垄断现象的特殊性及特殊对策 宋 则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贸 经 济 研 究 所 ) 一 、 参照类:经 济 发达国 家反垄断的理论与实践 垄断是市场经 济 发展到一 定高度以后必然产生的、与竞争相对立的经 济 现象,是发源自市场竞争,又反过来否定、限制、阻止市场竞争的一 种"异化"力量,因而是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极大威胁。简要而言,垄断是指在市场交易中 ,少数当事人或经 济 组织( 极端而言可以只有一 个经 济 主体),凭借自身的经 济 优势或超经 济 势利,对商品生产、商品价格、商品数量及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他性控制( 直至 实行排他性独 占 ),以牟 取 长 期 稳 定超额 利润 的经 济 行为 。垄断的形 式 多 种多 样 ,例 如 资 本 垄断、技 术 垄断、劳 动 力垄断和 信 息 垄断等 生产要素 的垄断,更 普 遍 的则 直接 表 现为 价格垄断和 与此 相关 的市场交易份 额 的排他性控制。法 律 关 注 的是经 济 行为 规 范 与否,从 法 律 角 度考 察 垄断,重 在行为 判 定,例 如 锁 定、操 纵 价格,划 分 市场,价格歧 视 ,操 纵 投 标 ,独 家经 营 ,联 手 抵 制,非 法 兼 并 等 各 种滥 用市场优势的行为 。 垄断现象和 反垄断实践的复 杂 性在于 :第 一 ,资 源自然分 布 不 均 衡 会 造 成 资 本 进 入 困难 ,形 成 难 以避 免 的自然垄断,例 如 煤 炭 、石 油 等 能 源的开 发领 域 以及少数稀 有产品的供给 ; 第 二 ,反垄断、维 护 公平竞争政 策 同 适 度发展规 模 经 济 政 策 之 间 的矛 盾 ,常 常 使 对具体的垄断现象的界 定遇 到困 难 ,陷 入 两 难 选 择 ; 第 三 ,一 般 性经 济 垄断,也 可以由 一 时 技术 的或投 资 起 点 的原 因所 引 起 ,例 如 对各 种知 识 产权 范 畴 的技 术 专 利,就 需 要加 以保 护 ,而某 些 领 域 由 技 术 原 因导 致 的过高的投 资 门 坎 ,也 很 难 加 以拆 除 ; 第 四 ,在复 杂 的竞争活动 中 ,往 往 由 于 不 同 利益 群 体主观 意 志 的分 歧 ,对于 同 一 经 济 现象或经 济 行为 是否构 成 市场垄断,在理论观 点 、政 策 主张 和 法 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