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的思想 1、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即天命、天罚思想。 2、周公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同时“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 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的思想 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 2、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世袭制后发展成世卿世禄制。 3、西周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 本 原 则的礼治。 4、礼治的基 本 原 则 :亲亲也 ,尊尊也 ,长长也 ,男 女 有别 ,此 其不可 得与民变 革 者也 。其中“亲亲”和“尊尊”是他 的基 本 原 则 。实际 上是要 维护王权和族权的统治。 5、礼治的基本特征:周公倡导礼治。礼和刑都是奴隶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适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6、周公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明德: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慎罚:区别对待,罪止一身。主要内容:1、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人;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第三章 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 1、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最具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 2、管仲: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3、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 的运 用。即修 旧法,择其善 而业用之 。对周礼进行了 四 方面的改造:1、挟 天子 以令 诸 侯 ,以尊 王 攘 夷 和维 护 周礼为 名 ,建 立齐 国的君 主集 权 制和霸 主地位 ;2、突 破 了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 统,强调 “万物 待礼而后 定”,用礼来 教 育 和引 导民 众 ,同 时用削 夺 封 邑 的方法打 击 分封 制贵族,加强诸 侯 的权 势 ;3、打 破 了 “亲 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