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一) --发展历史和基本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宋继红 特种设备(这里是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槽车、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具有特殊潜在危险性设备的统称)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重要技术设备和设施。由于特种设备具有潜在危险性,对其实施的管理,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至 2 0 0 0 年底,全国已登记建档的在用锅炉5 2 .6 3 万台、固定式压力容器1 2 4 .5 2 万台、各类气瓶 8 3 0 8 .9 2 万只、在用罐车 1 7 2 9 1 辆。据初步核算,目前约有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2 5 万台、电梯 3 3 .5 万台、起重机械 2 0 万台、厂内机动车辆2 2 万台、客运索道 2 4 1 条、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5 万台、压力管道数十万公里。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的制造企业 3 6 1 3 家、安装单位 4 1 2 7 家、修理改造单位 1 4 5 2 家。每年约有 5 万余台锅炉、近 2 5 万台压力容器、2 0 0 0 多万只气瓶等新产品出厂。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业发展历史 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生产及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其安全问题历来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如美国、日本、联邦德国、英国、意大利等都设有专门的安全监察管理机构,制订出一系列法规、规范、标准,供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及改造等各方面有关人员共同遵行,并监督各方面对规范的执行情况,从而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或监督管理体制,目的是把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的程度。 中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历史较短,真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从 1 9 5 5 年建立安全监察机构至今,经历了建立、合并、恢复、撤销、再建立的曲折过程,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率也随之出现了波浪起伏的历史状况。 1 9 5 5 年 4 月,天津某工厂发生锅炉爆炸,造成 8 人死亡, 6 9人受伤,全厂停工 2 8 0 小时,引起国务院重视。1 9 5 5 年 7 月,在当时的劳动部设立了锅炉安全检查总局,这是安全监察历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开始了对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实行国家安全监察。在开展对锅炉普查的同时,逐渐开始了安全检查和技术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