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校准和/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 一、 目的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本中心对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验证)和确认进行总体的规划和管理
确保本中心所使用仪器设备的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和国际单位制
二、 适用范围 本中心在用的所有仪器设备 三、 要求 (1) 总则 《仪器设备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是对本中心所有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工作分类指导的技术文件,对每类仪器设备通过何种方式溯源作出具体规定,不需要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和性能的验证
(2) 实施依据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检验设备的校准与量值溯源程序》 (3) 溯源方式 ① 检定/校准 管理范围:有国家或行业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且可找到送检单位的仪器设备
管理措施:每年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送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溯源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或者国家计量基准器具
强制的检定计量器具送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周期由检定机构确定
非强检的计量器具一般不超过检定规程的最长检定周期
对使用频率低或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可适当延长检定周期,检定/校准周期由本中心根据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确定
② 自校 管理范围:无法送检,但在检测中出具数据的仪器设备
管理措施:有行业自校规程的按行业自校规程校准,无行业自校规程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要求或仪器设备有关技术计量特征编写自校方法,进行自校,对设备的校准绘制量值溯源图以保证量值能溯源至国家基准
③ 功能和性能验证 管理范围:检测设施或在检测中不出具数据要求的设备及非计量设备
管理措施:由设备的计量人员定期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运行正常的在设备的明显处粘贴绿色合格标志,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不合格的仪器设备需粘贴红色标识,停止使用
④ 设备比对和能力验证 管理范围:无法通过检定/校准进行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