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园林古建工程的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园林古建筑的维修及复建工程和仿古建筑工程的古建项目部分。 1.0.3 制订本规程的依据: a)、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1.0.4 文物建筑的修缮操作, 除遵照和执行本规程外,还应参照文物建筑本身具体的特殊结构和实际情况进行。修缮工程原建筑的作法与本标准有异时,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应按原作法操作。 1.0.5 园林古建工程中遇有水、电、现代土建装饰项目时,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1.0.6 本规程根据北京地区园林古建工程情况制定,在本市园林系统古建工程中执行。 第二章 大木制作与安装工程 2.0.1 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计要求及古建传统作法,根据设计尺寸排出总、分丈杆,角梁、檩碗等部位应做出足尺样板,经校核无误后方 可 下料 操作。 2.0.2 施工前应对材 料 、工具进行检查 , 所 用木材 应符 合 《文物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三 章第3.0.3 条的有关规定,设计对材 料 有特殊要求时尚 应符 合 设计要求。 2.0.3 现场 加工制作宜 在专 用加工棚 内 进行,各 种 机 具防 护 装置 必须齐 全 有效 ,电动 机具要有专 人负 责 ,符 合 安全 生 产 的有关规定。 2.0.4 构件加工完 毕 后应在平整 场 地依安装次 序 分类 用垫 木码 放 整 齐 ,并 用防 雨 材 料 遮盖 严 密 ,防 止 日 晒 雨 淋 及积 水浸 泡 。 2.0.5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 严 禁 明 火 作 业 。 消 防 器 具 必 须 配 备 齐 全 , 符 合 消 防 保 卫 工 作的 有 关 规 定 。 每 日 工 作 完 毕 后 应 及 时 清 扫 刨 花 、 锛 渣 、 锯 沫 等 废 料 杂 物 , 并 集 运 到 指 定 地 点 。 第 一 节 柱 类 构 件 制 作 2.1.1 施 工 准 备 :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 选 好 柱 料 , 确 定 上 、 下 头 。 根 据 排 出 的 丈 杆 适 当 留 荒 进 行 打 、 截 料 。 2.1.2 主 要 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