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链项目申报指引附件1: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目标通过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项目实施,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申报条件支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20XX年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项目;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
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农业企业须流转土地5年以上,具备生产基地规模资格;加工营销型农业企业须有地产农产品购销订单等
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本次项目只扶持脐橙、草食牲畜两大产业
优先支持全县重点企业和未享受补助的经营业主
申报的产业链项目为申报实施主体培育发展主营业务所必需,建成后能切实解决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不支持农业企业申报种养生产环节项目,重点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加工营销型(含冷链物流)产业链项目,但须提供当地农产品原材料的收购订单协议
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当年未享受市级以上审批的财政项目补助且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项目未多头、重复申报
三、项目内容(一)建设内容1
主要支持种养殖环节项目,包括优势品种及良种引进、繁育,先进种养殖技术应用示范,农产品初加工直接设施设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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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主要支持农产品监测能力提升建设,产品整选、包装、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初精加工生产线改造、营销网点、产地批发市场、产地集散(配送)中心等直接设施设备建设
特色效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直接设施设备建设
(二)建设期限一年,项目下达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1
市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材料、农资、仪器设备等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