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培训教材 目录 • 一、法律法规 • 二、消防安全 • 三、用电安全 • 四、机械安全 • 五、人身安全 • 六、其他 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选) •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消防法
•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 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 (六)建立防火档案 ,确定消防安全重 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 格 管 理 ; • (七)实行每 日 防火巡 查,并建立巡 查记 录 ; • (八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 训 ; • (九 )制定灭火和应急 疏 散 预案 ,定期组织消防演 练
• 第十七条 生 产、储 存 、运 输 、销 售 或者使 用 、销 毁 易 燃 易 爆 危险 物品 的单位、个人,必 须 执 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 生 产易 燃 易 爆 危险 物 品 的单位,对产品 应当附 有燃 点、闪 点、爆 炸 极限 等 数 据 的说 明 书 ,并且 注 明 防火防爆 注 意 事项
对独 立包 装 的易 燃易 爆 危险 物 品 应当贴 附 危险 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