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界定 (一)会计造假的含义 会计造假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本文主要涉及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它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事前经过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伪造、变造虚假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以此达到特定利益的集团或个人的不正当违法犯罪行为。 (二)会计造假主体的界定 会计造假主体应包括炮制假账和相关违法乱纪活动的主谋、共谋和执行者。按照在造假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会计造假主体包括动议者、决策者、操作者和协同者。 造假的动议者是指为会计造假出谋划策的人。通常是单位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在造假过程中往往扮演替导演的角色。 造假的决策者是指有权决定会计造假实施的各级领导人。决策者既可以是领导者个人.也可以是领导层集体,是会计造假的最大受益者。 造假的实施者是指拥有职务便利、能够接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资料,亲自实施和完 成 会计造假的人员 。它不仅 包括有关会计人员 、出纳 人员 ,而 且 还 包括相关的采 购 人员 、销 售 人员 、保 管 人员 和统 计人员 。造假的协同者是指从 某 些 方 面 策应、配 合 造假的人员 。既包括在造假之 初 为之 提 供 方 便者.如 某 些 财会人员 为造假积 极 出谋划策,提 供 信息及技 术 方法和手段,与 领导共同设 计防 范 检 查 的对策和措 施: 也包括在造假事实发生 后 为其 掩 饰 、布防 、通风 报信和提 供 伪证等人员 。 值 得 说 明 的是,在不同的造假案 件 中.造假主体的人员 构 成 不尽 相同.相关人员 在造假过程中所承 担 的职资和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 。 二、作为企 业 的经营 者,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出笼 和传 播 有着 较 为复 杂 的心 态 (一)“高指标”诱出假数字 前些年在企业和主管部门还没有完全脱钩的情况下,一些厂长经理迫于经营业绩的考核压力年年把销售、利润当做最紧要的“任务”抓,实行以“高指标”“乌纱帽”的考核办法,在这种压力下,经营者不粉饰报表、不编造假数字就难过考核关。在企业内部实行以盈亏数字论功行赏的办法。于是便有了“造假数字”这一“良方”。 而近几年,在各种利益关系的诱导下,一些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对症下药”:贷款时夸大资产,掩饰坏帐;报税时隐瞒利润,销售缩水;上报成绩时粉饰业绩,掩盖问题逃债时隐藏资产,虚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