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XX-20XX年)》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加快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市体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XX-20XX年)》,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和“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快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群众受益
二、建设任务20XX年全县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个
各乡(镇)具体建设任务见《20XX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附件1)
鼓励各乡(镇)超额完成建设任务,超额部分计入下一年度已完成任务数,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一)建设内容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1块带看台的水磨石(或丙烯酸,或硅pu)灯光篮球场,1块放置4张乒乓球台的活动场地,1块放置15件健身器材的活动场地,1块门球场或羽毛球场或网球场,以及必备的灯光、篮球架、乒乓球台、路径器材等器材设施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a类
1块混凝土篮球场并配备1副室外标准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
篮球场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第1页共5页动
b类:为项目行政村配备6件室外健身器材(需有不低于80㎡硬化的休闲健身小广场)
各乡镇只能申请一个b类项目
(二)建设标准具体建设标准参照《20XX年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指导手册》
四、选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