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业卫生规范 (卫 监 督 发 〔 2007〕 221 号 卫 生 部 、商务部 2007 年 6 月 25 日印发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 据 为 加 强 住 宿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 规 范 经 营 行 为 , 防 止 传 染 病 传 播 与 流行 ,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 公共场 所 卫 生 管 理 条例》 、《 突发公共 卫 生 事件应急条例》 、《 艾滋病 防治 条例》 、《 化妆品卫 生 监督条例》 等法 律、法 规 , 制定本规 范 。 第二条 适用范 围 本规 范 适用于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内一切从事经 营 服务的住 宿 场所 。 第三条 用语含义 (一)住 宿 场 所 , 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 宿 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 , 如宾馆、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 、度假村等。 (二)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 是指为 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 气流 速度等参 数 达 到 设 定要 求 而 对 空气进 行 集中 处 理 、输 送 、分 配 的所 有 设 备 、管 道 及附 件、仪 器 仪 表 的总 和 。 (三 )储 藏 间, 是指用于存 放 客 用棉 织 品、一次 性用品等物 品的房间。 (四 )工 作 车 , 是指用于转 送 及暂 存 客 用棉 织 品、一次 性用品及清 洁工 具 等物 品的车 辆 。 (五 )公共 用品用具 , 是指供给 顾 客 使用的各 种 用品、用具 、设备 和 设 施 总 称 , 包 括 床 上 用品、盥 洗 物 品、饮 具 、清 洁工 具 、拖 鞋 等。 (六 )健 康 危 害 事故 , 是指住 宿 场 所 内发生 的因 空气质 量 、水 质不 符 合卫 生 标 准 、用品用具 或设 施 受 到 污 染 导 致 的群 体 性健 康 损 害 事故 。 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 选 址 、设 计 及竣 工 验 收 (一)住 宿 场 所 建 设 宜 选 择 在 环 境安 静 , 具 备 给 排 水 条件和 电 力供 应 , 且 不 受 粉 尘 、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 并应 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宿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 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