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原 县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管 理 制 度 及 考 核 细 则 及 实 施 细 则 一 、 住 院 医 师 必 须 经 过 上 岗 前 教 育 、 理 论 考 试 、 岗 前 试 用 ( 一 般试 用 期 为 三 个 月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可 适 当 调 整 ), 经 本 人 申 请 , 科 室 、医 院 两 级 考 核 合 格 方 能 上 岗 工 作
二 、 住 院 医 师 应 自 觉 遵 守 医 院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医院 规 定 的 作 息 时 间 , 按 时 上 下 班 , 不 迟 到 、 不 早 退 、 不 擅 离 岗 位
不得 擅 自 调 班 、 私 自 请 他 人 代 班
( 未 独 立 值 班 者 , 科 室 排 班 可 考 虑 两种 方 案 : 一 是 和 带 教 老 师 排 同 一 班 , 在 带 教 老 师 的 指 导 下 开 展 工 作 ;二 是 每 周 排 6 天 正常班 , 在 当 班 老 师 的 指 导 下 开 展 工 作 )
三 、 参加培 训 的 住 院 医 师 按 照医 院 的 工 作 计划和 安排 , 积极参加医 院 组织的 业务学习、 中医 适 宜技术应 用 推广培 训 、“中医 学经 典、西医 学中医 ”专项 培 训 、 岗 位 练兵技术比武等活 动 , 培 训 成 绩 计入 年度 考 核 理 论 或 实 践 技能 成 绩 , 该 项 考 核 成 绩 为 核 心 考 核 项 目 , 任 意 一项 成 绩 不 合 格 , 即 视 为 全 年 考 核 不 合 格
四 、 住 院 医 师 按 计划轮 转 科 室 , 每 科 室 轮 转 周 期 为 三 到 六 个 月 ,各 科 室 不 得 擅 自 调 整 轮 科 计划, 因 故